湖南省检察院依法指控周家斌犯受贿罪

人民日报北京11月20日电(李楠楠、薄晨娣)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,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委员、副主任、桂林市委原书记周家斌涉嫌受贿罪。国家监察委员会已完成调查,并移送检察院审查和处理。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以涉嫌受贿罪依法逮捕周家斌,并指定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作为侦查起诉对象。近日,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向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在讯问、起诉阶段,检方将被告人周家斌的犯罪事实告知了被告人周家斌。为了依法审理,他询问了被告人,听取了他的意见。检察机关指控周家斌利用担任南宁市委常委、广西壮族自治区副市长,北海市委副书记、市长,桂林市委副书记、市长,广西壮族自治区党组书记、城乡建设办公室书记,桂林市委书记等职务,实施职务犯罪。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委委员、人大常委会委员。利用班子成员、副处长等职务,利用其他国家公务人员职权、职务赋予的特权,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通过履行职责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,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数额特别大的,依法处理。
(编辑:马章、邓志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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