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感谢检察机关的监督,我们很快就发现了疾病的诊断存在问题。通过重新安排诊断,避免了监狱外发生不适当的临时处决。”近日,湖南省一名监狱官员说起监狱外暂行处决罪犯的案件,仍心有余悸。
石先生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零6个月,于2016年6月14日刑满释放。石先生现年69岁,患有冠心病、高血压等严重疾病。今年7月,监狱要求医院对他的症状进行诊断。经诊断,医院确定石先生的病情符合《重病缓刑适用范围》第十九条的规定。监狱随即向湖南省长沙市兴城区检察官办公室征求意见。行政长官,关于施先生暂予监外执行一事。
长沙市兴城区检察院立即立案侦查。调查结束后,石先生多次前往医院,接受了多次检查和检查。其中,2024年6月12日的冠状动脉造影诊断报告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。今年5月29日,医院主要根据医疗报告出具诊断意见,其中称“先生”。石某的病情符合《重病保外就医适用范围》第十九条的规定。然而,距离诊断书签发已经过去了三个多月,石先生的病情可能已经发生了变化。
医院检察官带着疑惑来到监区,并多次与狱友、监管人员、狱友以及石本人交谈,发现石精神状况良好。医院随后对先生进行了技术审查。。伊希的诊断。法医经过调查发现,冠心病检测已经持续了三个多月,石先生的病情可能还没有达到保外就医的重病程度。
7月11日,医院向监狱出具监督意见,建议对石先生的病情重新进行诊断。监狱随后将症状的诊断委托给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。 7月22日,医院对石先生进行了全面检查,特别是冠状动脉和头部CT扫描,发现他虽然患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和3级高血压,但病情严重程度尚未达到标准水平。因此,8月6日,医院出具诊断意见称,施先生的身体状况不符合文件规定的相关情况《重病保外就医的范围》。 8月22日,长沙市兴城区检察院向监狱发出声明称:“他们发出回复函称,先生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,应判处缓刑。此函已受理。”
资料来源:检察官每日报告。
(编辑:马章、薄晨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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